請大家補習時,也要留意關於著作權法的問題喔!

分享一下,有位網友遇到的問題與處理方式,給大家參考^^
 

問題:

律師:

我不知道該怎麼辦....關於著權的問題

1.請問如果補習班的學生於現場上課時,MP3錄音筆錄音後燒成光碟,是否有違反著作權或違法重製???

2.如果該學生在上完課後,於網路上賣出,該錄音,是否有違法??第三購買人是否有所有權???

3.如果該第三購買人,於網路上在轉賣出是否違法??

4.該補習後來將該上課內容,製成正版光碟出售,那上補習班的學生上課自行錄音的是否有可能成立重製要件??

5.是否有新舊法之分或修法前後之分???

7.因為我有把該檔案,另外復製一份從網路上賣出,因而被告重製.我是否有權可以重製這一份光碟..如果我被告成立會有什麼的下場???

6.還有我現在現有的證據只有,錄音內容,因為是上課學生自行錄製的,所以有錄音筆放罝桌上時聲罝聲,翻書聲及因電力不足的於上課時突然中斷換電池,而把檔案分成二個的情況,這個和正式出版光的有差而己,不知道我還能能怎樣處.

因為現在成了被告,心理相當的難過,,希望有人可以幫我....謝謝 

回覆:

1.
學生在現場上課時,MP3錄音筆錄音燒成光碟之後又在網路上賣出,是違反著作權法重製權的!

2.第三人可以有他買的光碟的所有權,但是他並沒有錄音的著作權,所以他在網路上賣出,也是違反著作權法散布權!

3.即使補習班後來有將上課內容,製成正版光碟出售,

但就上補習班的學生上課自行錄音部分,仍然成立侵害重製權,除非他只是錄了自己聽,沒有另外散布出去!

4.你可以和補習班以及上課的老師談和解(和解金額大致用你賣出的光碟有多少片、獲利多少,每一片補習班本身賣多少,去衡量合理的金額),並簽和解書與撤回告訴狀,之後你把和解書與撤回告訴狀給檢察官看,請檢察官給你緩起訴的改過自新機會!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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